我同家姐個名一樣(下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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家姐含羞答答咁答:「阿風要搞畫展,仲差少少錢。佢唔肯要我啲錢㗎,我要匿名支持佢。」
「啲錢唔係你㗎,係明秀㗎。」我好嬲。
家姐振振有辭:「以往嘅獎學金,我都有份讀書,返工嘅日子我仲多過你。」
佢講得冇錯,自從我同有成拍拖之後,就少咗返工。
但我在乎嘅係:「我唔可以眼睜睜睇住你畀一個廢柴騙財騙色,快啲攞番啲錢,同佢分手。」
阿媽都插嘴:「係囉,有成咪幾好。」
家姐好堅決咁講:「我唔會分手,而且,我哋應該拆伙啦。」
我下意識想反駁,但我諗咗一陣,我同家姐嘅諗法已經有明顯嘅分歧,就算佢同阿風分手,以後我仲敢畀佢做明秀咩?
我點點頭:「拆伙就拆伙,我哋諗吓辦法,睇吓點樣幫你搞過張身份證。」
點知家姐成個彈起:「點解係我搞過張身份證,你就繼續做明秀?明秀我都有份㗎。」
我反駁:「唔通你想做明秀?你鍾意嗰個阿風係垃圾嚟㗎,點配做明秀嘅另一半?」
我哋都唔肯放棄明秀嘅身份,廿幾年嚟努力,就係為咗建構呢個身份。
冇咗呢個身份,就會冇晒以前嘅學歷、履歷、朋友。
我哋激烈地爭辯,從小學成績講到大個返工,爭論邊個對明秀嘅貢獻更大。
然後,爭論突然終止。
因為阿媽喺背後打暈咗家姐,然後阿媽望向我:「佢需要冷靜吓,或者你……去哄番有成先?」
我沉默,點頭。
再次返到屋企嗰陣,家姐已經被困咗入房,房門從外鎖上,只開咗一個小窗。
家姐冇呼救,因為我哋住得好偏僻,本來我哋仲講好咗,賺多幾年錢就喺市區買層新樓。
家姐好平靜咁講:「放我出去,我要見阿風。」
我搖搖頭,從個窗度遞咗碗飯畀佢,家姐一手掃低碗飯。
「我諗清楚啦,其實係唔係明秀,根本冇咁重要,愛情先係我畢生嘅追求。」
家姐深吸一口氣:「從此我就係明秀嘅孖生家姐,因為身體唔好,喺鄉下長大,最近先返嚟。」
呢個的確係最好嘅結局,我應承家姐:「我會努力幫你搞掂張身份證。」
然後我開門入去,家姐攬住我,失聲痛哭。
下一秒,佢成個人撲埋嚟撳低我,雙手死死捏住我條頸。
家姐面目猙獰:「你憑咩霸晒明秀嘅好處?如果唔係有我,明秀有咁出色咩?」
我呼吸困難,我雙手搏命掙扎,但無論我點樣抓佢嘅身體,佢都唔鬆手。
突然間,我喺地下摸到一塊鋒利嘅碎片,應該係家姐啱啱掃低嗰個碗。
我冇時間思考,拎起碎片劃向佢條頸。
直到家姐鬆手、瞓低,我成身都係血,我先意識到,我殺咗人。
我要坐監,我可能要坐一世監,我咩都冇啦!
渾渾噩噩間,我用碎片劃開自己隻手腕,鮮血滲出,我失去意識。
醒番嗰陣,我瞓喺醫院,阿媽同有成企喺床邊。
有成對眼紅晒:「我原諒你啦,你唔好死。」
阿媽嘆氣:「唉,明秀份人就係太剛烈。佢雖然受咗小白臉阿風嘅引誘,做咗錯事,但佢愛嘅係你,你唔原諒佢,佢居然以死明志。」
出院後,我返到屋企,冇見到家姐嘅屍體。
鮮血、搏鬥嘅痕跡,甚至連家姐嘅枕頭都唔見埋。
我下意識問:「家姐呢?」
「吓,你邊有家姐?」阿媽呆一呆,神情又變得好心痛:「可能你自殺過一次,壓力太大,有幻覺啦。唔緊要,明秀,阿媽會永遠陪住你。」
從「自殺」到依加,阿媽總係叫我明秀,好似我係唯一嘅明秀。
我開始懷疑自己嘅記憶,我買咗兩本中學嘅數學書,結果我真係唔多識做,因為當年係家姐負責讀數學。
唉,原來一直以嚟,我都只係「半個人」。
不過,我冇再提起呢件事。
我從來都冇咩家姐,我就係優秀嘅明秀,我會嫁一個優秀嘅老公,享有更好嘅生活。
大話講一百次,其實唔會變成真話。
但大話講一百次,會令某啲人意識到,相信大話,比尋求真話更為有利。
於是,大家主動加入大話嘅行列,用大話取代真話。
—完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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